报废车回收的零部件可以循环经济需要
一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,加强废弃回收行业环境保护。新修订的《办法》修订草案要求企业在储藏场所、设备设施、拆卸操作规范等方面满足环境保护要求。同时,进一步明确加强事件事后监督,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
二,适应循环经济的需要,允许将报废机动车的五大组件出售给再制造企业,提高回收价值。新《办法》修订草案规定,拆解的五大组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。这项规定将显著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价值,提高车主的报废热情。
三,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,完善资质认证制度,简化办事程序。新的《办法》修订草案打破了传统的回收企业定点布局管理模式,不再实行特殊行业管理。按照先照后证的要求,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,再申请回收资质。
四,创新管理模式,加强事后监管。根据审批更简单、监管更强、服务更好的精神,实施网上申请和网上受理。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,让数据多跑,群众少跑,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。建立和完善以双随机、一开放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,加强部门合作监管。
五,调整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。作为规范回收行业的行政法规,《办法》修订草案不再调整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行为。然而,报废机动车的回收程序、非法组装机动车的法律责任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机联系。